常州金壇水利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公開招標公告:就其2016年度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金壇區河道治理工程監理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符合相關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一、招標項目名稱及編號:2016年度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金壇區河道整治工程監理 招標編號:JTXD2016-A0206-015號
二、工程概況:
1、批文號:壇發改投字〔2016〕78號 ;
2、投資額:約5000萬元;工程地點:金壇區;
3、建設內容:對全區范圍內10條河道進行清淤、岸線綜合整治,恢復原河道過水能力,建設4座水環境改善建筑物,促進河道水流循環,改善河道水環境。
4、質量等級要求:合格;監理服務期:包括施工期和缺陷責任期;施工期:2016年10月—2017年5月,缺陷責任期:1年(開竣工日期以開竣工報告為準);
5、監理費:本工程監理采用費率招標,控制費率為經審計審定的工程施工結算價* 25 ‰;
6、標段劃分及招標范圍:本次監理招標分為一個標段。招標范圍為:工程施工期和缺陷責任期的建設監理工作(包括監理平行檢測)。
三、投標供應商資格要求:
除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22條規定的條件之外,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投標供應商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2、投標供應商資質類別和等級:具有水利部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
3、總監資質等級:具有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設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和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副總監:具有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和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4、其他人員要求:必須有與本工程相適應的監理人員常駐現場。擬投入的監理人員具有水工結構、金屬結構、機電等專業。
5、投標供應商的業績條件:投標供應商近5年(2011年9月1日以來)完成過類似水利工程監理經歷且工程質量為合格及以上(類似工程是指與招標項目主體工程相類似的河道綜合治理工程、泵站及水壩工程,以上條件都要滿足,時間以中標通知書為準)。
6、總監的業績條件:近5年(2011年9月1日以來)完成過類似水利工程監理經歷且工程質量為合格及以上(類似工程是指與招標項目主體工程相類似的河道綜合治理工程、泵站及水壩工程,以上條件都要滿足,時間以中標通知書為準)。
7、按照常州市水利局關于《常州市水利工程建設信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的規定,要求投標單位誠信等級C級及以上。
8、投標供應商和擬任總監理工程師近3年的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證明。
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購買時間
1、購買招標文件時間: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9月23日,上午8:30時至11:00時,下午14:00時至17:00時(北京時間,下同)到金壇信達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壇區南環二路70號)報名;
2、報名時需遞交以下資料:法人授權委托書及授權委托人身份證;授權委托人及總監的養老保險手冊或養老保險繳費證明(養老保險至少應繳納至報名截止前三個月);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提供資質核驗查詢結果并加蓋單位公章);擬任總監、副總監崗位證書及職稱證書;投標供應商及總監類似業績證明材料(中標通知書、合同及完工驗收證明);
4、投標供應商當地檢察機關出具的投標供應商、總監近5年的無行賄受賄犯罪行為記錄證明;常州市水利局信用考核等級證明材料(查詢頁面打印并加蓋單位公章)。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備查及復印件(加蓋公章)一份,未能按要求提供以上資料的,視為報名不通過;報名合格的單位將發放招標文件,本次招標不接受郵購招標文件;本工程不組織現場踏勘。
5、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開標地點:2016年10月9日14時00分;開標時間:2016年10月9日 14時00分;開標地地點:常州市金壇區水利局2F會議室。
6、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的形式,資格后審不合格投標供應商的投標文件將按無效標書處理。
五、其他應說明的事項:
1、投標單位在獲取招標文件時,交納招標文件費用人民幣1000.00元。開標前交納投標保證金貳萬元,如投標單位遞交投標文件為無效標書,交納的投標保證金將無息退還,交納招標文件費用不退。
2、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未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投標文件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