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自來水目前不僅不能直接飲用,而且水質還較低。2006年和2007年國家分別頒布了《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和《城市供水水質標準》。在新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中的水質指標由之前《85標準》的35項猛增到了106項,其中重金屬、有機物等毒理學指標增加了59項,并且規定2012年7月是新標準達標的最后時限。這兩項標準已經和國際接軌,如果能順利達成,則我國的城市供水水質能和歐美發達國家的供水水質相當。
在上述越來越多城市供水設施老化情況加劇、社會對水質安全重視程度的提高、水質標準提高等多重因素的影響下,供水廠、供水管網的改擴建需求將在“十三五”期間愈加迫切,據預測,十三五期間我國城鎮供水設施建設的市場規模將達到800億元,平均年投資額在160億元。未來供水處理行業投資仍將繼續加大,行業發展前景十分廣闊。目前國內很多企業工程在這水處理設備技術中作出了巨大貢獻,像飲用水紫外線殺菌器、明渠式紫外線消毒系統等機器設備都可以為自來水凈化處理有巨大的幫助。
一、再生水利用和污泥處理
再生水利用:再生水指的是對處理過的污水進一步深度處理,使其可以再循環利用,再生水是對水資源的一種補充。再生水是由污水深度處理而來,如果要達到供水標準,成本將遠超普通供水水價。低標準再生水的生產成本一般小于標準供水成本,在城市園林用水、洗車、沖廁等特定領域的使用上和標準供水幾乎沒有區別。因此中國再生水的水質標準相對供水低,主要用在城市雜用水、工業用水等對水質要求不高的項目。再生水的利用既節約了用戶成本,又節約水資源,是應該大力提倡的產業,例如像游泳池水處理被污染過后通過再生水利用處理之后還能再次使用。
“十二五”期間,再生水成為新的亮點。根據《2014年城鄉建設統計公報》顯示,截至2014年末,全國城市再生水利用量達36.3億立方米,再生水生產能力2,065萬立方米/日。“十三五”期間延續對再生水的重視,成為下一步工作的重點。中國目前再生水利用率還較低,其主要原因有:
1、再生水需要專門的再生水管網運送,而目前無論是市政管網還是房產內管網都沒有預留再生水管網,令再生水的利用范圍受限;
2、國家對再生水的利用只是鼓勵,缺乏強制性規定;
3、自來水價格較低,居民和工商業用戶的承受能力都較強,使得用戶新建管網并轉用再生水的動力不夠。
再生水領域正日益受到重視,2011年出臺的《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等重要文件多次強調了對再生水市場的扶持,“十三五”規劃、《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等與再生水密切相關的國家規劃更加有力地推動了行業發展。據預測,在“水十條”和“十三五”規劃下,到2020年城鎮再生水生產能力將達到4,905萬立方米/日,再生水運營市場規模將達到121億元左右,在2015-2020年間,再生水設施建設投資將至少達到270億元。在未來的幾年間,再生水行業將迎來機遇,市場規模快速擴大。
二、污泥處理
這里所說的污泥處置特指對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污泥進行的處置。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污泥含水量大,含重金屬、細菌等有害物質較多,如不能妥善處置,容易產生二次污染。目前污水處理中產生的污泥絕大部分還采用簡單的衛生填埋法,這些污泥沒有經過穩定化和無害化處理,填埋后很有可能對地下水體及土壤造成二次污染。
除衛生填埋外,針對污泥處理的技術很多,包括“脫水、深度脫水、干化、焚燒、好氧發酵、厭氧發酵”等多種方法,但是目前還沒有在經濟性和適用性方面都令人滿意的技術。除技術瓶頸外,政策對污泥處置在處理費用方面沒有明確的支付方,也嚴重制約了污泥處置行業的發展。
政府部門已意識到解決污泥問題的重要性,目前,情況正在向積極的方向發展。按照“水十條”要求,現有污泥處理處置設施應與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達標改造,地級及以上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應于2020年底前達到90%以上。若縣城2020年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按80%計算,按上述要求,按80%設施負荷率計算,2020年城鎮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規模將達到1,200萬噸/年,“十三五”期間,城鎮新增污泥處理處置設施投資將超過300億元,整體投資較目前放大2至3倍。在政策支持力度以及投資空間均明朗的背景下,對于業內企業來說,如何利用政策機遇,把握市場機會,就顯得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