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湖泊水生態恢復與景觀設計
1、城市湖泊水生態恢復
水生態恢復是改善城市湖泊水體的常用方法,在我國及世界各地得到了廣泛的應用。
鑒于城市湖泊在整個城市景觀體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可以在對其實施生態恢復的同時進行與之相適配的景觀設計,從而使城市湖泊具有水質凈化與景觀美化的雙重功能。在城市水體的景觀設計中,景觀生態學正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根據景觀生態學原理,景觀是由“斑塊 (patch) - 廊道 ( corridor) - 基質 ( matrix) ”組成的鑲嵌體。
生態恢復和景觀生態學都強調生態學原理和方法,二者在城市湖泊的生態恢復和景觀設計中緊密結合,可以達到“雙贏”的效果。城市湖泊以淺水湖居多。
它們的生態修復和景觀設計包含 3個層次的內容:淺水區水生植被 ( 水生生態系統) 、湖濱帶 ( 水生、陸生生態系統交錯帶) 以及湖岸和進出水通道和溝渠 ( 陸生生態系統) 的生態恢復與對應的景觀設計。
2、城市湖泊景觀設計總思路
對城市湖泊實施生態恢復和景觀建設應遵循4 個原則:
① 綜合性、功能和經濟原則;
② 生態穩定、完整和生態安全原則;
③ 整體性和連續性;
④體現地方精神。
在滿足城市湖泊生態環境功能的前提下,景觀設計要體現不同城市的地方特色。
總體技術路線設計以生態恢復為主,將景觀規劃技術納入功能區劃、群落配置中去;在基質( 湖泊恢復區) 上設計不同的斑塊 ( 具備生態恢復功能的濕地及生物群落等),并通過合適的廊道(水面和親水步道等) 將它們緊密地聯系在一起;最終通過景觀設計把湖泊景觀融入到城市景觀中。